国资委:央企四项改革不碰国有资产流失底线,热点资讯,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7月15日讯,周二下午,国资委举行“ 四项改革 试点新闻发布会”。会上国资委[微博]新闻发言人、国资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彭华岗称,将按照五个步骤来有序推进下一步的“四项改革”。
国资委在发布会上公布了启动“四项改革”试点的央企。其中,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 ,国资委还将在其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关于下一步推进“四项改革”试点工作的计划,彭华岗称,将按照五个步骤来有序推进:
一是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试点工作在国资委*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国资委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成立四个专项小组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牵头业务局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落实、试点企业的指导服务、相关厅局的协调沟通。
二是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由企业提出试点方案,牵头厅局与试点企业进行对接,确保可操作、能落实、有突破、出经验。对企业的方案经专项小组研究后,提交国资委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实施一个。
三是加强指导、大胆实践。结合简*放权,对取消或下放的审批事项,率先在试点企业落实到位。国资委正在积极研究简*放权,有一系列的措施。简*放权取消或者下放一些审批事项,将在试点企业审慎落实。对试点需要解决的*策性问题,从有利于改革的角度研究解决,在不越法律法规“红线”、不碰国有资产流失“底线”的前提下,多开“绿灯”、少踩刹车。
四是总结经验、完善*策。注意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从中提炼出可以指导相关改革的可操作办法和制度性安排,及时完善相关*策文件,具备条件的及早出台。
五是梯次展开、逐步推广。适时把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及时把试点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广出去,更好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
彭华岗称,在试点推进过程中,国资将坚持顶层设计与先行先试相结合、市场化方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大胆探索与坚守底线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四个原则。为抓好试点工作,国资委已专门成立了4个专项小组。由国资委改革局、产权局、改组局和国资委纪委具体负责,分管委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
“我们希望通过试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努力推出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有效作法和典型经验,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实践支撑。”彭华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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