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搬进志丹大厦新家 得知房子产权只剩30年(2015
华商报讯 (陈雪)近日,家住延安市区枣园路志丹大厦的田女士称,她家已经装修入住,最近被通知签合同时才发现,所买房子是40年产权的商用楼,但她表示之前对此毫不知情。对此,志丹大厦筹建处委托中介公司表示,售楼时就说明是公寓式酒店,买家都知情。
入住后住宅楼变商用楼
田女士说,2014年她以每平方米6300元的价格买了一套志丹大厦的房子,交了首付拿到钥匙后,田女士一家就装修入住了,但是当时只签了协议,并没有签订正式合同。
“当时我们买房的时候,咨询中心的人说是住宅楼,那肯定就是70年的产权。”而最近开发商通知业主签合同办理银行按揭的时候,大伙儿这才发现合同里写的是商用性质,土地有效期从2004年到2045年,也就是说就只剩下30年了。该小区的住户称,如果当时买房时知道是这样的情况,肯定不会买。“我们认为志丹大厦开发公司涉嫌消费欺诈。”多名业主认为,开发公司从一开始就欺骗了业主。目前已有几名业主退房。
开发商承诺:将承担40年后土地续费
1月20日,华商报来到志丹大厦,看到该小区有3栋单元楼,每栋60套房子,已入住业主并不多。在接待中心,一名自称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墙上挂着的土地证上清楚地写着土地终止日期是2045年。由于当时没有预售证,所以没有售楼部,但是咨询中心也一直挂着“志丹大厦公寓式酒店销售一览表”,工作人员也对此做过解释。
志丹大厦筹建处于1月15日就此作出承诺:开发公司会在2年内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如果未能办理会予以退房或者赔偿违约金。“至于2045年之后土地怎样变更,目前法律方面还没有明确解释。但如果30年之后续地需要费用,公司愿意承担。”该工作人员称,业主买房时对于产权的事情知情,现在也不需要担心。
对此,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屈建国表示,在没有预售资质售楼的情况下,开发商有义务就房屋信息对业主作详细解释,对于给业主所造成的损失如装修费,业主和开发商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开发商应承担未书面告知责任。此外,开发商承诺承担40年后土地续费不应口头承诺,否则到时难以对峙。
作者:陈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