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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缩水专门条款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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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缩水专门条款解决


《太原市房产交易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完毕,常见违规行为都有规定约束 一房多卖、新房面积缩水……不少购房者都遭遇过类似的困扰。今后,这些问题将有明确的规定予以约束。今日,从太原市房地局了解到,《太原市房产交易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毕,将代替已实施整十年的《太原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虽然从名字上看两者仅一字之差,但内容却有显著变化。近年来,省城房地产市场迅猛发展,交易价格与交易量都不断创出新高。但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由于相关管理办法的不健全,再加上一些企业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诚信经营,产生了诸如一房多卖、不按规范合同售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新起草的《太原市房产交易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旨在针对这些问题出台应对办法,为广大购房者买房置业筑起一道“防火墙”。“很多购房者都遭遇过房屋面积缩水或者膨胀的问题,过去因为没有明确规定,解决起来并不容易。”太原市房地局有关人士表示,新《条例》第24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当事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如未进行约定,则按如下方式处理: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如超过3%,消费者有权退房。选择退房的,开发商应在30日内退还已付房款,并同时支付利息。选择不退房的,3%以内部分的房款由消费者补足,而3%以外的房款则由开发商负担,产权则归消费者。另外,消费者若对房屋面积有异议,还可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机构进行测绘。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预售并收取房款,这也是近两年新出现而且比较普遍的问题。对此,新《条例》在明确规定预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销售的同时,为了切实做到这点,又专门规定,开发商应通过商品房上预、销售管理系统销售新建商品房,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上合同备案。“这样不但对违规预售是约束,同时也打击了一房多卖、不按规范合同售房等行为。”另外,为了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新《条例》也做出了多项规定,比如要求中介服务人员必须取得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该服务。据介绍,目前《太原市房产交易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上报太原市法制办,稍后将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搜集整理到的意见将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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